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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最新规定,所有国家/地区的申请人都应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自2021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申请人,定义为申请调整美国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在调整身份之前进行了核酸检测,但核酸检测呈阴性并不保证申请人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时不会患新冠肺炎。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I-485),以及在境外申请移民签证的人,在递交移民体检报告时必须显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新冠疫苗接种要求
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已建议为适合年龄的一般美国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因此,新冠疫苗接种现在符合所需疫苗接种的标准,并且是有资格获得疫苗的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完成新冠疫苗系列接种,并在完成体检前亲自向移民体检医生提供疫苗接种文件。与其他常规所需疫苗不同的是,新冠疫苗必须是完全接种(辉瑞和Moderna打2针,强生打1针)。据CDC表示,新冠疫苗可以在任何时候接种,而无需考虑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
审查疫苗接种记录
移民体检医生应指示申请人提交接受新冠系列疫苗的文件。可接受的疫苗接种文件必须来自疫苗接种记录,即官方疫苗接种记录,或由医生或其他适格医务人员填写的病历副本。如果移民体检医生新冠疫苗充足,则移民体检医生可以为申请人接种疫苗并记录针剂种类。
移民体检医生必须熟悉新冠疫苗接种文件,并判断评估这些文件的有效性。只有包含接收日期(月、日和年)的疫苗针剂种类记录是被认可的。没有书面文件、自我报告的疫苗针剂种类是无效的。移民体检医生必须在 I-693 表格中,记录所有可接受的疫苗接种历史,该表格将成为申请人的永久疫苗接种记录。如果新冠是双针剂种类系列,则必须记录两种针剂的种类。
新冠疫苗不可接种的情况包括
#1年龄太小
对于新冠疫苗,特定疫苗的接种年龄因针剂种类而异。如果申请人小于所用针剂种类的最低年龄限制(发布时小于12岁),则应记录此不可接种的情况。
#2对第一针有严重反应
申请人对新冠疫疫苗的不可接种或预防措施,则应记录“禁忌”原因。如果申请人对第一针有严重反应,被认为不可接种第二针时,应记录第一针的反应。有关新冠不可接种和预防措施的具体信息,请参阅美国目前授权使用新冠疫苗的临时临床注意事项。
#3无常规可用
如果在移民体检医生执业的州没有常规可用的新冠疫苗,则应记录“无常规可用”的原因。如果申请人可以获得疫苗,但由于供应有限,会导致申请人接种疫苗的时间大大延迟,那么这种情况也将被视为“无常规可用”。
申请人未完成新冠疫苗系列的其他原因
申请人可以基于宗教或道德信念要求豁免。
如果申请人基于宗教或道德信念反对接种疫苗,则必须证明申请人基于宗教或道德信念请求个人不接种。申请人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豁免请求。USCIS 将决定是否接受此类不可接种的理由,而不是移民体检医生或 CDC。
申请人部分或全部拒绝新冠系列疫苗
如果申请人拒绝接种一针或多针在医学上适合申请人的新冠系列疫苗,移民体检医生应记录疫苗要求不完整且申请人拒绝接种。这个申请人不准进入美国。
免疫力确认
新冠免疫力的测试不得用于移民体检医生的体检结果。无论是否有免疫力或先前感染新冠的证据,申请人都必须接种疫苗。由于自然感染导致的免疫持续时间仍在调查中,可能无法在整个移民过程中保护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