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的权益 我们永不放弃
“过去10年里,我在中美两地执业,帮很多中国客户解决了争议、交易和投资问题。毫无疑问,美国和中国经商文化、法律不一样,借用马云先生的一句话:要研究企业在美国的成功之道,首先要分析来美国投资的中国企业是如何失败的,把失败的因素排除,离成功就不远了。”--包鸿滨律师
案例一
某广东油气资源公司A 先生拟来美国投资一间食品公司并办理移民,通过中国朋友P先生的介绍,认识了美国生意伙伴B,准备投资300万美元合作开公司。A 先生没有对B的背景和交易记录做尽职调查,在不了解拟投资食品公司的商业计划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轻信了P 和B,一次性投入了300万美元。可惜,新公司投资失败,A先生的投资款不能收回,投资移民更是不可能了。A先生拟起诉P、B。A先生跟许多赴美投资者一样,犯了最普遍的错误:在美国,不诚信的生意人或者说商业骗子很多,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松警惕,轻信所谓的朋友; A 先生没有按照美国惯例做尽职调查工作,没有对P、 B 做信用背景调查,没有对其投资的业务做尽职调查,更没有对其投入的300万美元做监管、做分期投入、做退出机制安排,最后导致投资失败。
案例二
某北京影视公司D 先生拟在美国好莱坞与当地的公司E合作拍片,D先生拟出资1000万美元,E公司拟用原有投入和资产作价出资300万美元,并以制作和销售渠道入股,各占50%。D先生非常严谨,他聘请律师做尽职调查,结果发现:E 公司其实是皮包公司,只有两名雇员、没有什么资产。律师给出意见:投资风险过大,无法核实E公司的原有投资价值和其未来价值;如果D先生拟和E公司建立合作,可以考虑由D完全控制或共同控制财务,按照E公司的运作表现设置其股权逐步增加机制,并按milestone (不同里程碑阶段)设立退出机制。后来,D先生经过与E公司多轮谈判,未果,D先生的投资计划虽然搁浅,但避免了可能的重大经济损失。
案例三
某新疆机器制造企业,拟购买美国的工厂,找到美国律师,律师同时推荐了会计师,对目标企业进行了尽职调查。律师和会计师经验丰富,他们调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卖方要卖厂。律师通过和卖方交谈,了解到,卖方是因为想退休,家里没有人接班。第二个问题是:财务状况和估值是否准确。会计师通过尽职调查了解到:估值尚且合理,财务状况还算良好。第三个调查的问题是:如何确保卖方交割后,目标企业实际运作和买方了解的一致。律师起草了股权购买协议,设立了履约保证条款和中间账号,有效控制了收购风险。最后,交易成功,收购后的企业运作良好。
以上案例系笔者多年办案经验的总结,并不针对某个具体案件和项目,但是可以体现中国投资者在美国经历的几种典型境况。简而言之,认对人,走对路,该花的钱不能省,找信誉好的专业人士,做好尽职调查;不要盲目相信朋友介绍,而不顾事实,只有经过尽职调查,中国投资者在美国才能少走弯路,这是保证投资成功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