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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德州州长欲禁止中国公民在该州购买土地,可行吗?!

 近日,德克萨斯州参议院第 147 号法案(“SB147”)在德州立法机构被归档进入立法流程,德州州长格雷格·阿博特同时在推特上发声支持,引发了美国社会,尤其对中国投资人、中资企业的轩然大波。作为服务中资企业的元臣国际律师事务所,我们有话要说!

该法律提案原文如下:

..Relating to the purchase of or acquisition of title to real property by certain aliens or foreign entities.[与特定外国人或外国实体购买或获得不动产所有权有关]

BE IT ENACTED BY THE LEGISLATURE OF THE STATE OF TEXAS:[待由德克萨斯州立法机构颁布:]

Sec. 5.0051.  PURCHASE OF OR ACQUISITION OF TITLE TO REAL PROPERTY BY CERTAIN FOREIGN INDIVIDUALS OR ENTITIES PROHIBITED.[第 5.0051节. 禁止某些外国个人或实体购买或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

Not with standing any other law, the following may not purchase or otherwise acquire title to real property in this state:[不论任何其他法律,下列不得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本州不动产的所有权:]


Item 1: A governmental entity of China, Iran, North Korea, or Russia;[中国、伊朗、朝鲜、或俄罗斯的政府]

Item2: 

A company or other entity that is: [一间公司或其他实体若:]

a) headquartered in China, Iran, North Korea, or Russia; [总部位于中国、伊朗、朝鲜、或俄罗斯;]

b) directly or indirectly held or controlled by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Iran, North Korea, or Russia; or[直接或间接由中国、伊朗、朝鲜、或俄罗斯政府持有或控制;]

c) owned by or the majority of stock or other ownership interest of which is held or controlled by individuals who are citizens of China, Iran, North Korea, or Russia;[直接或间接由中国、伊朗、朝鲜、或俄罗斯公民拥有或持有或控制其大部分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

Item 3:
a company or other entity that is owned by or the majority of stock or other ownership interest of which is held or controlled by a company or entity described by Subdivision (2); or [由第 (2) 条所述的公司或实体拥有或持有或控制其大部分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公司或其他实体;或]

Item 4:

an individual who is a citizen of China, Iran, North Korea, or Russia. [中国、伊朗、朝鲜、或俄罗斯公民。]


德州的这项SB147号最新法律提案旨在禁止中国、伊朗、朝鲜、以及俄罗斯的公民、政府、以及公司在德州境内购买土地。SB147号法案如最终通过立法流程并生效,其效力将波及所有普通中国公民在德州购置或投资地产的合法性,并阻碍普通中国公民以及公司在德州房地产市场上进行交易。


SB147号法案的提出,正是立法机关对此类土地购置所采取的立法行动。该法案提出前的2021年,德克萨斯州已经通过并正式立法采纳《孤星基础设施保护法》,旨在禁止外资公司签订与德克萨斯州关键基础设施相关的所有合同或协议。此外,佛罗里达州此前也通过州长Ron DeSantis签署的行政令,旨在禁止政府从包括中国在内的七个国家拥有、控制或注册的公司采购技术产品和服务。虽SB147法案与他们目的类似,但如果SB147法案最终按原文通过并生效,其涵盖的限制人群及受限活动更宽泛,也更极端。

截至目前,SB147法案尚处早期阶段,还不是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在其生效成为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之前,还需经过立法机关的进一步研究、审查、修订和批准。任何对此法案的反对或修改意见均可向立法机关提出,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如请愿书,政策游说等方式,也可对此法案应如何进一步修订完善以及是否最终能生效立法产生影响。虽然德州州长格雷格·阿博特在推特上已经发声支持此法案,并表示若此法案通过立法流程,其将签署其成为法律。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去组织请愿、或者去做与议员的游说工作,法案有可能按照原文通过,在2023年9月1号生效成为德州正式的法律。

众所周知,德州有着丰富的闲置的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以及优厚的教育资源可以为企业源源不断地输送各类人才。包括特斯拉的进驻,很多为特斯拉提供周边产品的中资企业早就开始在德州布局,包括购买土地,兴建厂房,引入中国的高科技人才帮助工厂开工生产。如果此政策出台,正准备扩大厂房、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该如何面对?准备移民美国、在德州安家立业的新移民怎么办?无论企业和个人,买地、买房都是经过全盘周密考虑后的决定,该法案无疑将对很多中资企业和个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通常在法案通过之前,反对者可以通过请愿,游说;即使在法案通过后,也可以通过有效的法律程序阻止或废除该法(比如通过法院申请紧急禁令)。目前在达拉斯、休斯敦还有首府奥斯汀的华人已经行动起来。一些民权组织,民间团体正在筹备各种公开活动,表达对这项提案的抗议,坚决反对此带有明显反华、排华色彩的提案。


元臣国际律师事务所由多族裔律师组成,其中有在德州生活和工作10-20年,他们熟知德州的历史和发展。元臣法律团队分析,如果提案通过,将不利于德州长远的经济发展。在此动荡的多事之秋,我们元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会针对企业、投资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对的相对的应对策略。


再次强调,元臣(MOSAIC Paradigm Law Group)将密切关注SB147法案的立法走向及潜在法律影响,随时待命为在德州的中国公民以及中资背景的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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